2022-04-18 15:55:5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2022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知识-抢劫罪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模块是很多学生的“痛点”,要掌握清楚有关刑法的理论,也是很多考生需要下功夫的地方。今天,小编带着大家复习一下刑法中的抢劫罪。
1.概念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2.以“其他方法”抢劫的
采用用酒灌醉或用药物麻醉等。
【注】如果行为人不是采用某种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而是利用被害人自己的原因(自己喝醉、正在熟睡、因病昏迷等)或其他原因(如被害人被人打昏、撞伤等)造成的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而乘机获得其财物的,只能构成盗窃罪或其他罪,不能构成抢劫罪。
3.以抢劫罪论处
(1)携带凶器抢夺。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3)聚众“打砸抢”因而毁坏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
【例题】
1. (单选题)在抢劫犯罪中,犯罪时间( )
A. 是抢劫罪的必要要件
B. 是抢劫罪的选择要件
C. 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D. 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无关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时间一般与犯罪的构成要件无关,但是在有些时候犯罪时间能够成为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比如,我国刑法中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就是把禁渔期规定为构成该罪的必备要件。但是犯罪时间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无关。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 (单选题)郭某在A酒店工作,某晚顾客张某到A酒店餐厅用餐,并自带2瓶名酒。郭某见状趁张某没有注意,将张某放在房内的2瓶名酒替换后拿走。上述案例中,郭某的行为( )
A. 构成盗窃罪
B. 构成诈骗罪
C.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 构成抢劫罪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题干中郭某趁张某不注意,将名酒替换后拿走,构成了盗窃罪。A项正确。
B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题干中不存在诈骗行为。B项错误。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C项错误。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要求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本题中郭某并没有对张某采取暴力行为。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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