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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法律部分高频考点(四)

2021-08-10 14:26:53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靖宇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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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法律部分高频考点(四)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部分高频考点(四)

  公务员考试十分注重对法律常识的考查,虽然近两年法律试题的题量有所变化,但仍然是考查重点之一。下面总结了一些重要法律基本理论的高频考点,供大家记忆分享:

  一、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

  (一)绑架罪

  1.含义

  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

  (4)主观要件: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二)敲诈勒索罪

  1.含义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复杂客体,包括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要件: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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