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9 09:03:3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宪法学考点
宪法学高频考点
1. 关于宪法的根本地位
内容 | 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 |
法律效力 | 上限的法律效力 |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上限行为准则。 | ||
制定程序 | 较一般法律的制定程序严格,一般需专门的制宪机关。 | |
修改程序 | 较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严格,需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代表五分之一以上提议,并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
2. 关于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我国先后颁布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必须掌握)。
产生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正案共计31条。限于篇幅,老师不能把各修正案的内容详细罗列,请各位考生朋友们查阅,尤其要关注2004年修正案。
3. 关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条件:(1)18周岁以上;(2)中国公民;(3)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 |
政治自由 | 言论自由 | 通过语言形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在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延伸出其它的政治自由。 |
出版自由 | 包括著作自由、出版单位的设立和管理须遵循宪法和法律,出版物管理的原则:预防制和追偿制相结合。 | |
结社自由 | 主要指组织政治性团体自由。社团成立采取核准登记制,管理机关是民政部门。 | |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 主管机关:公安局。许可制(5 日前申请,2 日前决定)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国宾下榻处、重要军事设施、海陆空交通站点(航空港、火车站、港口)周边不得集会游行示威。 |
注意: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4. 关于劳动权和受教育权
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只此两项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
5.关于公民的监督权
名称 | 监督主体 | 监督对象 | 监督目的 |
批评、 建议权 |
全体公民 | 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
控告权 | 控告人通常是受到不法侵害的人 | 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人员 |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而要求相应机关对违法失职行为进行处理 |
检举权 | 检举人不是必须和检举事项有直接联系 | 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人员 | 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共利益的目的 |
注意:此知识点的内容容易混淆,需辨明记忆。
6.关于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
逻辑起点 |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前提 | 选民民主选举代表 |
核心 |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 |
关键 |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
7. 关于我国的政治制度
政治 制度 |
根本制度 | 社会主义制度 |
根本政治制度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
基本政治制度 |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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