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9 08:56:3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务员法考点
公务员法
1.关于公职的取得
录用 | 范围 | 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 |
条件 | 肯定条件(职位资格或职位空缺),否定条件(犯罪刑罚或开除公职) | |
录用程序 | 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 | |
试用期限 | 试用期1年,合格者委任职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 |
任职 | 选任制 | 宪法组织法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的领导职务 |
委任制 | 一般的公务员职务 | |
聘任制 |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辅助性职位,1-5年聘任合同,报人事部门备案,签约工资。 | |
兼职 | 机关外兼职 | 经过有关机关批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不得在盈利性组织中兼职。 |
2.关于公职的考核、奖励与处分
考核 | 内容 | 德、能、勤、绩、廉、以绩为重要的考点 |
类型 | 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 | |
结果 | 定期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降职) | |
奖励 | 对象 | 公务员个人;公务员集体 |
形式 |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 |
种类 | 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 |
处分 | 种类 | 警告(6月)记过(12月)记大过(18月)降级(24月)撤职(24月)开除 |
后果 | 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涨工资(警告除外) | |
解除 |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级别、职务不再受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不视为恢复原级别职务 | |
抵抗 | 上级决定命令:一般错误的,提出意见后执行免责;明显违法的,应当拒绝执行 |
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两种以上处分 | 不同种类 → 只罚重的;同一种类 → 延长期限 |
人大选举公务员 | 政府决定处分,向人大提出罢免建议 |
立案调查期间 | 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退休;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职务 |
3.关于公务员的交流
交流 | 调任 | 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
转任 | 在以《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内部的不同职位之间的职务变动。 | |
挂职 锻炼 |
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职务。 |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务员法考点】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刑法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