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4 08:36:5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事业单位备考热点:犯罪主观方面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模块是很多学生的“痛点”,要掌握清楚有关刑法的理论,也是很多考生需要下功夫的地方。今天,小编带着大家复习一下刑法中的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包括罪过和犯罪的目的、动机几种因素。
1.故意
(1)直接故意——明知且希望
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明知且放任
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
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2)过于自信的过失
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3.无罪过事件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不可抗力是由于行为人不能依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行为。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备考热点:犯罪主观方面】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事业单位备考:犯罪未完成形态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