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8 14:53:5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双阳华图
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财产继承权3-双阳华图
继承权的取得、丧失
(一)继承权的取得
遗嘱继承
1.遗嘱的形式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
公正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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