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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事业单位知识每日一练 (三)

2021-04-17 10:19:2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乾安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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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事业单位知识每日一练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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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吉林事业单位知识每日一练 (三)

  1. 某企业老板张某和朋友在酒店就餐后,告诉其朋友:别开车,醉驾已入刑,咱们还是找代驾把车开回去吧。张某找代驾的行为体现了法律的:

  A.强制作用

  B.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预测作用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作用知识。A项: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约束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A项错误。B项: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题干中,考虑到醉驾入刑,张某自觉找代驾开车,体现了法律对个体的指引作用。B项正确。C项: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C项错误。D项: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D项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B.法律不具有国家意志性

  C.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调节人们的行为

  D.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并选错误项。A项: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内容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受客观规律制约的。客观规律中最重要的是客观存在的经济生活,即一定的经济关系。所以法具有规律性,它是在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的基础上制定的。A项正确。B项: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的特征包括:规范性、权利义务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国家意志性即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社会规范。B项错误。C项: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在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C项正确。D项: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也就是说,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D项正确。因此,选择B选项。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由()召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主席团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根据《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因此,选择A选项。

  4. 下列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由全国人大审批的是: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C.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隶属关系变更

  D.涉及海岸线、海岛、湖泊、重要自然资源地区的隶属关系或界线变更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A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三)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A项正确。B项: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第(十五)项,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B项错误。C项、D项: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七条,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湖泊、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C项、D项错误。因此,选择A选项。

  5.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的是:

  A.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B.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C.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D.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机构。A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一)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A项正确。B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解释宪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不是全国人大的职权。B项错误。C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七)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C项错误。D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十五)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D项错误。因此,选择A选项。

  6. 根据《行政处罚法》,应当依法对当事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包括: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可知,“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不属于上述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D项与题意相符,当选。因此,选择D选项。

  7. 某烟草公司设计了一个图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局经审核后向其颁发了商标专用权证。商标局的这一行为属于:

  A.行政许可

  B.行政确认

  C.行政给付

  D.行政监督检查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A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题干中,商标局作为行政机关接受了某公司提出的关于图案设计使用的注册申请,经审核后向其颁发了商标专用权证准予其使用该商标的行为符合行政许可的定义。A项正确。B项: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商标局依某公司申请,审核后向某公司颁发了商标专用权证的行为不属于行政确认。B项错误。C项: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政行为。例如,向贫困户、五保户发放款项。C项错误。D项: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对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依法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D项错误。因此,选择A选项。

  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90

  B.60

  C.30

  D.1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此,选择B选项。

  9. 王某违规在自家楼顶加盖顶棚,相关行政机关责令王某限期内拆除,王某拒不执行,于是相关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工程队对该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这一行为属于:

  A.行政许可

  B.行政处分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处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强制知识。A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强制拆除,没有申请,不属于行政许可。A项错误。B项: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王某不属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对其房屋的强制拆除也不属于行政处分。B项错误。C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按照是否以直接强制力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可以分为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其中间接强制执行可以分为代履行和执行罚两种制度,代履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是行政决定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委托第三人代替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向当事人收取必要费用的执行方式。题目中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代履行。C项正确。D项: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强制拆除,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D项错误。因此,选择C选项。

  10.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D.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执行机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并选错误项。A项:根据《宪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A项正确。B项:根据《宪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B项正确。C项: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C项正确。D项: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D项错误。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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