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10)
2015-08-19 10:50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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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10)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本质;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保护。
二、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分类。
三、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的特征;
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四节 物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的分类
第五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三节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的分类
三、监护人的设定
四、监护人的职责
五、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的撤销。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六节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入伙与退伙
三、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本质
三、法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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