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1 13:54:1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事业单位备考资料:交通肇事罪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模块是很多学生的“痛点”,要掌握清楚有关刑法的理论,也是很多考生需要下功夫的地方。今天,小编带着大家复习一下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
1.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2.构成
(1)主体年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
(2)违反交通法规属于故意,但交通肇事本身是过失;
(3)后果严重,应追责。
3.交通肇事后逃逸
(1)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仅有逃逸行为,仍按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肇事后为逃避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隐匿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3)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如果前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4)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迹,将被害人沉溺河中导致被害人溺死的,后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前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备考资料:交通肇事罪】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事业单位备考干货:抢劫罪
下一篇:事业单位备考资料: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