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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推理在公考中 的运用

2021-09-30 13:28:1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通化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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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推理在公考中 的运用

归纳推理在公考中的运用

归纳推理在公考中的运用

  公考中运用较多的归纳方法:

  1、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一种典型的不完全归纳推理。它是根据某类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反例,从而推出该类的全部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

  (1)根据一类对象的部分所具有的特征,推测这类对象的全部具有这种特征,即由部分推全部。

  (2)根据在考察部分对象时,没有遇到相反的事例,而由此考察全部对象时也不会遇到反例。

  2、科学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特征,并且这部分对象和属性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或因果关系,从而推出该类所有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

  3、探寻现象间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所谓因果联系是指,如果某一现象的存在必然引起另一现象的发生,则它们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穆勒五法

  (1)求同法:它是指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如果只有一个情况是这些场合共同具有的,那么这个唯一共同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

  (2)求异法:是指被研究现象出现于不出现的两个场合,如果其他的情况完全相同,只有一个情况不同,并且这个唯一不同的情况,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场合它也出现,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场合他不出现,那么,这个唯一不同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

  (3)求同求异法:它是指有两组事例,在正事例组中,即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只有一个情况是相同的;而在负事例组中,即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中,正事例组中唯一相同的情况都不出现,其他情况不尽相同,那么这个唯一相同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

  (4)共变法:指在被研究现象发生变化的各个场合,如果只有一个情况是变化着的,而其他的情况保持不变,那么这个唯一变化着的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

  (5)剩余法:指如果已知某一复合情况与被研究的复合现象具有因果关系,那么,这二者的剩余的部分也具有因果关系。

  4、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许多属性都相同或不相同,推出它们的其他属性也相同或不相同的推理。分为正类比推理(属性相同)和反类比推理(属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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