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5月27日在京举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部委有关负责同志和基层干部代表在座谈会上发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等相关单位进行了书面交流。
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二、各方观点
@新华社: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核心;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乡村振兴促进法6月1日起施行。从此,我国促进乡村振兴有法可依了。
@中国农村网:制定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法治保障。作为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将我们党强农富农惠农政策集成化、法治化、规范化,以法律形式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的主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保障。以下从促进型立法的法理内涵,就该法对乡村振兴的促进意义进行解读分析。
三、深度解析
《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的原因:
1.乡村发展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这些经验的共性部分需要固化和推广。立法将更加明确乡村地位的重要性,更加明确如何让乡村更好发挥功能,将已有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措施法定化。
2.乡村发展也有一些深刻教训。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很多乡村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陷入人、财、地“失血”的困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各地农民生活、乡村面貌得以改善,但也有极个别地方违背乡村发展规律、违背农村实际,把好事办成了坏事。治理乡村振兴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痛点,比如耕地流失减少、生态受到破坏等,要有硬措施。这部法律就是要让一些地方不能肆意妄为,让一些地方不能急躁冒进,给一些地方划红线、设底线。
《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的意义:
1.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
2.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
3.是充分总结三农法治实践,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三农法律体系的重要成果。
4.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的对策:
1.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法治思维。农业农村部将积极做好法律的宣传实施、辅导解读工作,指导和帮助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各类主体准确理解把握法律相关规定。
2.强化制度配套,落细落实任务。农业农村部将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能职责,结合制定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同时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制修订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3.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促进合力。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推动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同时,法律赋予农业农村部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