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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第六章

2021-06-06 09:42:2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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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第六章

  【评价目标】

  1.识记知识、知识直观和知识概括的类型、记忆的三个系统。

  2.理解知识及知识学习的分类、提高知识直观效果的方法、提高知识概括效果的方法、遗忘规律及遗忘的原因。

  3.比较三种直观方式的优缺点,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的保持。

  第1节 知识学习概述

  一、知识的类型

  根据现代认知心理学的观点,知识就是个体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后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其实质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

  (一)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

  由于反映活动的深度不同,知识可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所谓感性知识是对活动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和表象两种水平。感知是人脑对当前所从事的活动的对象的反映。表象是人脑对从前感知过但当时不在眼前的活动的反映。所谓理性知识,反映的是活动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概念反映的是活动的本质属性及其各属性之间的本质联系。命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规则、原理、原则,它表示的是概念之间的关系,反映的是不同对象之间的本质联系和内在规律。

  (二)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

  由于反映活动的形式不同,知识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也叫描述性知识,是个人能用语言进行直接陈述的知识。这类知识主要用来回答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可用来区别和辨别书物。目前学校教学传授的主要是这类知识。

  程序性知识也叫操作性知识,是个体难以清楚陈述、只能借助于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其存在的知识。它主要用来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加涅认为,程序性知识包括心智技能和认知策略两个亚类。心智技能是运用概念和规则对外办事的程序性知识,主要用来加工外在的信息。认知策略是运用概念和规则对内调控的程序性知识,主要用来调节和控制自己的加工活动。

  二、知识学习的类型

  (一)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知识学习可以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1.符号学习

  符号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说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符号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例如,汉字、英语单词的学习,就属于词汇学习。但是符号不限于语言符号,也包括非语言符号(如实物、图像、图表、图形等)。符号学习还包括事实性知识的学习。如历史课中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学习,地理课中地形地貌和地理位置的学习,均属于事实性知识的学习。

  2.概念学习

  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如“鸟”有“前肢为翼”和“无齿有喙”这样两个共同的关键特征。如果掌握了这两个关键特征,就掌握了这个概念的一般意义,这就是概念学习。中小学生在掌握概念时,其学习往往是分步的,一般是先达到符号学习水平,再提高至概念学习水平。

  3.命题学习

  命题学习指学习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即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学习命题,必先获得组成命题的有关概念的意义。例如,学习“圆的直径是它的半径的两倍”这一命题时,如果没有获得“圆”、“直径”和“半径”等概念,便不能获得这一命题的意义。可见,命题学习必须以符号学习和概念学习为基础,这是一种更加复杂的学习。

  (二)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如果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1.下位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下位学习包括两种形式: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前者指新观念足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特例或例证,新知识只是旧知识的派生物。通过派生类属,不仅可使新概念或命题获得意义,而且可使原有概念或命题得到充实或证实。例如,如果学生已有了“哺乳动物”的观念,现在来学习“鲸”这种动物,就可通过派生类属学习来进行。

  当新学习的知识从属于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某一观念,但并非完全包含于原有观念之中,并且也不能完全由原有观念所代表,二者仅是一种相互关联的从属关系时,便产生相关类属学习。此时,新知识需对原有的认知结构作部分调整或重新组合,是原有观念的扩充、深化、限定或精确化的产物。例如,学生原来认为“教学心理”就是研究知识掌握和技能形成的,现在要让学生认识到“认知策略的学习”也是教学心理研究的内容之一,就是相关类属学习。

  2.上位学习

  上位学习也叫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当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较低的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例如,在学过正方体、长方体、拦河坝等形体的体积计算公式后,学习一般柱体的体积计算公式(V=SH),就属于上位学习。

  3.并列结合学习

  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例如,学习质量与能量、热与体积、遗传结构与变异、需求与价格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就属于并列结合学习。假定质量与能量、热与体积、遗传结构与变异为已知的关系,现在要学习需求与价格的关系,这个新学习的关系虽不能归属于原有的关系之中,也不能概括原有的关系,但它们之间仍然具有某些共同的关键特征,如后一变量随着前一变量的变化而变化等。根据这种共同特征,新关系与已知关系并列结合,新关系就具有了意义。一般而言,并列结合学习比较困难,必须认真比较新旧知识的联系与区别才能掌握。

  三、知识学习的过程

  知识学习主要是学生对知识的内在加工过程。这一过程包括知识获得、知识保持和知识的提取三个阶段。在获得阶段,新知识进入短时记忆系统,与长时记忆系统中被激活的相关知识建立联系,从而出现新意义的建构;在巩固阶段,新建构的意义储存于长时记忆系统中,如果不进行深层的认知加工,这些信息就会出现遗忘;在提取阶段,个体运用所获得的知识回答“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并应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使所学知识产生广泛迁移。

  在上述知识学习的三阶段中,应解决的主要心理问题分别是知识的同化、保持和应用。通过同化,学生运用自己已有的知识理解新知识,并使其在自己认知结构的适当地方找到位置;在保持阶段,通过记忆使新知识得到巩固;最后,通过应用使知识产生广泛的迁移。关于知识的应用与迁移问题已在第五章进行了阐述,本章我们着重介绍知识的获得与保持的问题。

  四、知识学习的作用

  知识历来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知识学习是增长经验、形成技能、发展创造力的重要前提。

  首先,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学校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学校教师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向学生传授人类长期积累的宝贵知识经验,有助于学生的成长,有助于学生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生活。

  其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学生各种技能形成和能力发展的重要基础。心智技能作为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合法则的活动方式,其掌握是以知识的学习为前提的,即心智技能包含有程序性知识的成分,心智技能的掌握需结合知识的学习才能有效实现。许多研究表明,知识掌握水平越高,越有助于心智技能形成。

  再次,知识学习是创造性产生的必要前提。创造态度和创造能力是个体创造性的两个主要标志,通过知识的学习,个体体验着前人的创造成果,这对于创造态度的获得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缺乏知识的头脑是不可能有创造性的,创造性不会从无知无识的头脑中产生。脱离知识的学习而空谈创造性的开发,是不可能有什么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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