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课程目标与课程内容
一、课程目标的内涵★
广义的课程目标即是教育意图,包含了“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而教学目标又包含年级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
狭义的课程目标主要指“教育目标”。在狭义上,课程目标不包含“教育方针”,只包含“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
课程目标具有整体性、阶段性、持续性、层次性和递进性的特点。
二、课程目标制定的影响因素★★
(一)学习者的需要
任何课程的最终目标都应指向学习者的身心发展。促进学习者身心发展是课程的基本职能,因此学习者的需要是确定课程目标的重要依据之一。确定学习者需要的过程,本质上是尊重学习者的个性、体现学习者意志的过程。
(二)社会的需求
在任何一个国家,学校总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学生也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教育作为培养人的活动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现实社会之中。学校教育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使学生逐渐社会化,因此在制定课程目标时必须将社会需求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三)学科的发展
学科知识及其发展也是确定课程目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科知识包含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探究方式以及学科的发展趋势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等内容。与确定课程目标联系最紧密的是学科功能。一般而言,学科知识具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是造就学科专家的功能,也称学科本身的特殊功能;二是满足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需要的功能,即一门学科对那些不会成为这个领域专家的人所具有的教育功能,也就是学科的一般功能。
三、课程标准与课程内容★
(一)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是国家关于每一门教学科目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课程基本规范和质量的具体要求。课程标准规定了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各门课程的性质、各学科应达到的标准以及内容框架。
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前言。结合本门课程的特点,阐述课程改革的背景、理念与本标准的设计思路。
(2)课程目标。按照教育方针以及素质教育的要求,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阐述本门课程的总体目标与学段目标。
(3)内容标准。根据上述课程目标,结合具体的课程内容,用尽可能清晰的行为动词来阐述目标。
(4)实施建议。主要包括教与学的建议、评价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议,以及教材的编写建议等。同时要求在易误解的地方或陈述新出现的重要内容时,提供适当的典型性案例,以便于教师理解,同时也是引导一种新观念的有效方法。
(5)术语解释。对标准中出现的一些重要术语进行解释与说明,使得教育者能够更好地理解与实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