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文务教育
一、义务教育的起源与发展★
义务教育发源于德国。在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德国新教领袖马丁•路德为了争取人们信仰新教,提倡广设学校,并主张教育机关应该由公费设立,政府有强迫人民送子弟入学的义务。西方一些教育史学家曾称马丁•路德为“国民教育之父”。
1619年德意志魏玛公国颁布学校法令,规定牧师和学校教师应将6—12岁男女儿童的名单造册报送学校;上述年龄的儿童必须到学校读书;不愿送儿童入学的父母,“应以俗界政权之手强迫其履行这一不能改变的义务”,并给父母以惩罚。一般认为,此为义务教育的开端。
义务教育的大规模实施是在19世纪50年代以后。大工业革命的成功,使资本主义经济获得极为迅速的发展。生产的迅猛发展,不仅要求大大增加劳动者的数量,而且要求提高劳动者的质量,从事机器生产的工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因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普及初等教育就成为急迫的问题。这样,到l9世纪后半期,一些比较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如美国最早的州在1852年,英国在1880年,法国在1882年,先后通过了义务教育法令。到20世纪20年代,各资本主义国家都已基本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国义务教育的年限进一步延长,全世界义务教育的平均水准为8.63年,其中七大工业国家中,德国为12年,英国为11年,美、法、加拿大均为10年,日本为9年,意大利为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