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6人)(2)
2017-03-06 10:15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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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6人)(2)
三、公开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吉林省范围内人社系统的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仲裁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担任仲裁员独立审理案件满1年以上的;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担任仲裁员独立审理案件满3年以上的。
(二)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含中省直、县市区)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1.本科:法学专业;
2.研究生:法学理论、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专业。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和学历情况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12月31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公开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0日— 3月21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6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公开选拔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本人档案中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核备案表复印件;⑤近期同版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本次考试设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1的,取消此次公开选拔。
如在公开选拔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诚信报考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应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5(含)比例确定,1:5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crs.gov.cn/)发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作为拟聘人选。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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