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生招聘调剂原则
2020-03-12 16:22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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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调生招聘调剂原则
报考选调生职位、经面试未被录取人员,在本人意愿和选调单位用人意向达成一致情况下,可以向空缺职位进行调剂。
调剂方式为: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按照选调单位意愿,确定调剂职位。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经面试未被录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待调剂人选确定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确定职位。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调剂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考生。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具体职位等环节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调剂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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