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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3)

2014-08-22 17:44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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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3)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 犯罪既遂

  一、 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 犯罪既遂的形态

  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三、 对既遂犯的处罚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第三节 犯罪预备

  一、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三个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 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 对预备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 犯罪未遂

  一、 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 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

  能犯未遂的区别。

  三、 对未遂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节 犯罪中止

  一、 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二、 犯罪中止的分类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 对中止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 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 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 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二、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三、 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四、 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 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

  二、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三、 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四、 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其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五、 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共同犯罪与犯罪预备、未遂;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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