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告(1人)(2)
2017-07-27 15:57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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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告(1人)(2)
7.具有5年以上行政、宣传工作、文字综合等相关管理经验,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过3篇(含)以上文章或论文(第一作者);
8.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公告开考比例为1:3,即报名人数少于3(不含)人,取消本公告选聘计划。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从吉林人大网站(http://www.jlrd.gov.cn)自身建设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983537@qq.com。
联系电话:0431-85091613,联系人:刘瑞光。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结束。
五、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75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在吉林人大网站(http://www.jlrd.gov.cn)进行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另行通知。面试前,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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