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7 10:55:42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2017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12人公告(8)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7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表岗位》备注栏
2.考务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6281828 、6601158、6601168、6601706、6601701
3.监督举报电话:
0471-4818164(党群系统)
0471-6944911(政府系统)
招聘岗位表另行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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