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警卫局接收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简章(3)
2017-01-09 08:46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人才网
2017年吉林省警卫局接收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简章(3)
3、大学期间考试成绩单(截止目前考试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
4、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毕业院校);
6、在校期间所获各种奖励、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亲自送达等方式于2017年1月16日前交至吉林省警卫局政治处。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接收程序。接收工作按照宣传动员与知识能力测试、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查、研究确定拟接收对象、政治审查、档案复审、办理接收手续、报到的程序进行。面试对接收对象的知识能力、性格、价值观、意志品格和气质等进行衡量。知识能力测试主要以当年度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料为主要内容。体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警卫干部选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试内容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中长跑(1500米在8分30秒内)、立定跳远(1.7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考试测试时间将于2017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查。吉林省警卫局对拟接收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由政治处派专人对学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主要通过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同学了解情况,走访学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居委会等方式进行。
(五)签订协议。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人员,按照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经审查同意后与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书。
(六)档案复审和录取。拟接收对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连同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并送警卫局政治处进行审查,经公安厅和公安部复审同意后,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公安部警卫局组织的入警培训。
四、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1)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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