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警卫局接收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简章(2)
2017-01-09 08:46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吉林人才网
2017年吉林省警卫局接收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简章(2)
4、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无传染病史,五官端正,气质良好,体型协调,反应敏捷,心理健康。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9,身高不低于178厘米。
5、优先接收条件。同等条件下,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7、职级待遇。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2017年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本科生定为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发挥专长,勤奋工作,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三、接收方式和程序
(一)宣传动员。面向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在各高校张贴公告、召开现场招聘会、联系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向院校投递招生简章和在省人才网(网址:jlrc.com.cn,刊登时间2017年1月9日-1月16日)上发布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
(二)报名:
1、填写《吉林公安警卫部队招收2017年度应届地方大学毕业生报名表》(电子版推送至67177797@qq.com,样表见附件);
2、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名册(有本人名字页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管理档案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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