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安边防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3)
2017-01-06 10:34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公安部边防管理局
2017年公安边防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3)
(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接收单位对报名考生毕业院校性质、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在校成绩、年龄、性别、地区分布等进行审核和筛选。资格审查于2017年1月23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结果可通过“接收工作平台”查询,不再另行告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院校。
(三)知识能力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安部将统一组织进行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
(四)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接收对象档案,走访接收对象所在学校学生管理、保卫等部门,主要了解和掌握接收对象政治立场、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生活作风、学业成绩等情况。
(五)草签就业协议。符合接收条件并通过考察考核和综合测试的,初步列为拟接收对象,由接收单位根据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并草签接收协议。
(六)档案复审。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组织对拟接收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集中审查。
(七)集中培训。入警培训不少于6个月,主要进行入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军事技能训练、部队建设常识以及边防业务等方面的学习培训。
四、入警待遇
(一)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警时间从当年 6 月 30 日算起。经培训合格后任命为武警现役警官或专业技术干部(大专毕业生任命为正排职、少尉警官;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中尉警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上尉警官)。
(二)入警满2年、现实表现好、志愿长期在部队工作的大学生干部,鼓励和支持其继续学习深造。入警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可在保留资格的有效期内安排返校学习。
(三)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四)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五)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
(六)未婚的每年享受 30 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 40 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节假日外,每年享受 20 天的公休假。
(七)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
五、注意事项
(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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