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安边防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2)
2017-01-06 10:34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公安部边防管理局
2017年公安边防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2)
(三)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9岁(即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放宽2岁。
(四)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无传染病史,五官端正,气质良好,体型协调,反应敏捷,心理健康。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五)必须通过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知识能力考试及各总队组织的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身体检查及政治审查。
(六)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七)下列毕业生一律谢绝报名: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警)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程序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即时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面向全国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在各高校张贴公告、召开现场招聘会、联系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向院校投递招生简章和在院校就业网上发布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5日起至20日止,符合接收条件并志愿入警者,请登录公安边防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平台(http://www.gabfzs.com/),根据网站提示在报名时限内完成网上实名注册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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