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
2016-10-11 17:18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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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 任现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 任现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 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7.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办公楼人事司干部处,邮编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
我局将依据考生邮寄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三)其他事项
1. 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2.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局南门传达室登记后进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31569
传 真:010-88373076
电子邮箱:rssgbc@cfda.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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