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填报说明【选调】(3)
2016-08-10 10:02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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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填报说明【选调】(3)
2006年8月-2009年8月, XX公司XX部门XX处室,XX职务;
2009年8月至今, XX公司XX部门XX处室,XX职务。
13.年度考核情况:事业单位人员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企业人员按照年度考核等次如实填写。
1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已婚者填写配偶、子女和父母相关情况,未婚者填写父母相关情况,离异或丧偶者填写父母、子女相关情况。格式为姓名、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例如:王某,父亲,某市第一中学教师。
15.本人承诺:报名人员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信息不实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签名务必由本人手写。
16.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意见: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推荐的,在指定位置盖章并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公章图案应工整清晰。
17.备注:注明以上栏目之外的重要信息,例如具有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获得市(地)级以上重要表彰奖励等情况。如没有则填“无”。
18.填报职位:按照《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公布内容填写。
本说明未尽事宜,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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