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9人公告(2)
2016-05-24 09:43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延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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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9人公告(2)
(三)报名规定
1.报名者须现场填写《2016年州发改委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
2.选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选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选聘单位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
(五)开考比例。本次选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并计算总成绩。笔试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补充公告。
(二)考试成绩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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