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3 10:42:35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公基:司法机关
关于司法机关的知识点汇总与例题解析
我们知道,在公共基础相关考试中,司法机关相关考点这一块是法律中宪法部分很重要的一部分。虽然在考试中所占分数并不多,但是每次考试都有相关的考点涉及。考试考察的主要形式主要有三种: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而这部分在考试中涉及的知识点比较简单,有时候却常对比出现,容易混淆。希望大家对这一部分的知识能够简单的理解,遇到相关问题能够准确拿分。
一、法院的相关知识点
1.法院的性质地位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国家审判权。
2.法院的组织系统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又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
3.法院的应遵循的原则和制度
①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④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⑤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法院的相关管理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例1】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弄清了案情并作出了判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法院对当事人所有的信件都无权拆检
B. 法院为了查明案情可以对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
C. 法院对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信件无权拆检
D. 法院拆检当事人信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出公正的判决
【答案】A
【解析】根据《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也就是说只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可以对通信进行检查,其他单位和个人没有这个权利,包括法院,也没有拆检当事人信件的权利。故本题选A。
二、检察院的相关知识
1.检察院的性质地位
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
2.检察院的组织系统
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又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3.检察院的应遵循的原则
①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③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检察院的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
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它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例1】张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过审理,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下列关于本案的有关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该县公安局是行使侦查职能的机关
B. 该县人民检察院是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机关
C. 该县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职能的机关
D. 该县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司法机关
【答案】D
【解析】D选项中,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县公安局是隶属于上级市公安局受上级领导,并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是执法机关。故本题选D。
【例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实行宪法宣誓的人员不包括( )
A. 各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B.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C. 党的机关、政府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工作人员
D. 各级人大县级及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宣誓制度的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其中不包括党的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工作人员。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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