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敦化华图 > 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公基——谈谈“三金”的适用

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公基——谈谈“三金”的适用关系

2022-12-03 09:27:1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公基——谈谈“三金”的适用关系

  一个合同中既有违约金条款,又有定金条款,一方违约后又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如何适用以上三个责任(简称“三金”),是一个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价值的问题。

  一、违约金与定金

  依《合同法》第116条,二者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主张。那么,如何选择呢?很简单,当然依非违约方意志而选择对其最有利的一个。

  【例1】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解析】本题可作如下分析:

  ①若选择定金罚则,则为4×2=8万元;

  ②若选择违约金,则为6+4=10万元;

  ③禁止“并用式”选择,即6+4×2=14万元。

  难点在第②处,千万记住,选择了违约金责任后,原定金收受方还是要将定金原价返还的,“6+4”之意不是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并用,而是只适用违约金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二、违约金与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下称“赔偿金”)

  1.依《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将二者关系描述如下:

  (1)违约金<损失,可要求增加;

  (2)违约金>损失(过分高于损失),可要求予以适当减少;

  (3)违约金>损失(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不再调整。

  2.上述描述所蕴含的法理

  (1)由于约定违约金与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均以补偿性为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决定了二者原则上不能并用。

  (2)违约金为约定,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赔偿金为法定,因合同法为任意法,故约定优先,即只要有违约金条款,当然优先适用违约金。

  (3)立法在双方利益失衡时,可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稍作干预,但原则上不干预:违约金高于损失,但只要不过分,仍以违约金为准。

  【例2】甲、乙订立标的额为100万元的合同,约定一方违约应承担5万元违约金。后甲违约,致乙损失为4万元。问:乙至多可请求甲承担多大的违约责任?

  【解析】乙因甲之违约而因祸得福了:5万元-4万元=1万元,1万元部分是额外赚的,此时违约金显示出了一点惩罚性色彩。答案:5万元。

  (4)干预体现有二:

  ①违约金低于损失的,非违约方可要求增加,增加到多少?原则上增加到损失水平上:当事人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不予支持。

  【例3】设例2中甲违约致乙损失6万元。问:乙可要求甲承担多大的违约责任?答案:6万元。

  ②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违约方可要求法院或仲裁庭予以适当减少。

  此处法理为:虽然非违约方可依事先约定的较高的违约金而有可能“因祸得福”,但立法也非听之任之。

  【例4】设例2中因甲违约致乙损失为5000元。问:乙可要求甲承担多大的违约责任?

  【解析】此时法律若不干预,乙因甲之违约而额外净得4.5万元。设甲适当履行,乙所获的履行利益也不见得有这么丰厚。依照《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的规定,法官可将乙之期望从5万元猛降至6500元(5000元损失的1.3倍),这就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干预了。

  三、定金与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

  二者在性质上不矛盾,在功能上互补,一个是惩罚性的,一个是补偿性的,因此可以并用不悖。只不过,依据《买卖合同解释》第28条: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对于二者并用的最高限制。

  【例5】甲乙之间订立合同,甲交付给乙定金5万,后乙违约导致甲的损失为8万元。那么本案中甲如何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答案:甲可以要求乙赔偿的数额是5×2+(8-5)=13万元。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公基——谈谈“三金”的适用关系】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吉林省考成绩单汇总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