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3 09:25:1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公基——代书遗嘱
在中国人的眼中,人还在世的时候立遗嘱是一件特别不吉利的事情,殊不知,相比法定继承而言,如果在世时留下遗嘱会给继承人免去多少麻烦。但是又有很多人以为,遗嘱只要是自己写的或者别人给自己打印出来,自己签上字就可以了,其实不然。关于可能会导致代书遗嘱无效的问题,不仅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同时也是事业单位考试当中法律部分的一个考点,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关于代书遗嘱需要注意的法律考点。
一、立遗嘱人不签字,代书遗嘱无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均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只有在立遗嘱人确实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书写的情况下才能以按手印代替。而在诉讼中,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需要对遗嘱的真实有效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不仅需要提交代书遗嘱,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立遗嘱人存在不能书写的客观情况。
换言之,如果代书遗嘱上落款处仅仅按有立遗嘱人的手印,但是却缺少立遗嘱人签字的话,主张遗嘱继承的人需要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立遗嘱人确实是由于生病或文盲不识字等其他原因而不能书写,只有这样遗嘱才能够是有效的。比如可以通过录像或录音的方式加以辅助,同时,留存好正规医院出具的老人无法书写的相应病例材料或诊断证明。
所以在很多的考试题目当中都明确的说到,立遗嘱人亲自签字,只有这样遗嘱才是有效的。
【模拟题】苏某因病去世,留下位于海淀区的一套房屋。在遗嘱中把房屋留给女儿小梦。由于小梦哥哥对遗嘱存在争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讼到法院。经审理后发现,小梦提交的代书遗嘱上落款处虽然按有苏某的手印,但是却缺少苏某的签字。最终法院应判决为( )
A.房屋由小梦继承
B.房屋由哥哥和小梦共同继承
C.如果小梦能提供苏某无法签字的证据,则由小梦继承
D.房屋由哥哥继承
【答案】C。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均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只有在立遗嘱人确实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书写的情况下才能以按手印代替。主张遗嘱继承的一方需要对遗嘱的真实有效承担举证责任。
二、近亲属做代书人,代书遗嘱无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同时,以下三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在订立代书遗嘱时,见证人最好选择与继承人、被继承人无关的人,比如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一方面,这些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另一方面,这些人员相对比较中立,而尽量不要选择朋友、亲属、邻居等。
在考试题目当中需要考生们注意的就是,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不能是以上三类人,如果近亲属作为代书人,则会导致代书遗嘱无效。
三、见证人未参与立遗嘱全过程,代书遗嘱无效
正如上文我们说到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这些见证人都必须全程参与订立遗嘱的过程,确保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见证人没有参与订立代书遗嘱的全过程,或者无法清楚表述订立代书遗嘱的经过、遗嘱的具体内容等,则很难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在考试题目中出现见证人中途离场这样的情况,则判断为代书遗嘱无效。
【模拟题】陈大爷去世,三个子女要求继承父亲的房产。他的老伴于某则拿出一份代书遗嘱,称陈大爷已经决定百年之后将房子继续留给她。双方就此产生矛盾,诉至法院。于某提供代书遗嘱的两位见证人刘某、洪某作为证人。庭审中,证人洪某对代书遗嘱的订立过程吞吞吐吐,说当时他去外面抽烟了,陈大爷和刘某说什么没有听清,对于代书遗嘱的具体内容,也没仔细查看,记不太清了。最终,法院认为( )
A.遗嘱有效,房产由于某继承
B.遗嘱部分有效,房产由于某和子女共同继承
C.由于见证人只有两人,遗嘱无效
D.由于见证人未全程参与立遗嘱过程,遗嘱无效
【答案】D。由于题目中洪某作为见证人无法详细描述立遗嘱过程,因此遗嘱无效。
在事业单位考试当中,法律部分题目的特点就是经常以案例的形式来考查知识点,因此,考生在考试题目当中需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的情况去判断哪些情况遗嘱的效力问题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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