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遴选公文写作】公文常见概念使用差错——界定偏差
2022-11-15 20:20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2021遴选公文写作】公文常见概念使用差错——界定偏差
案例1:某文稿提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个人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能成为其犯罪主体。案例中的表述将犯罪主体界定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并按照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来处理,与法律规定不符。据此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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