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敦化华图 > 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022-11-14 11:42:0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上限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上限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上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上一篇: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国务院的职权

下一篇:没有了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吉林省考成绩单汇总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