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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备考:“盗窃罪VS抢夺罪VS抢劫罪”考点汇总

2022-09-01 09:09:1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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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备考:“盗窃罪VS抢夺罪VS抢劫罪”考点汇总

  一、定义区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当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二、暴力程度区分

  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三个罪名的手段的暴力程度不同,三罪是位阶关系。

  盗窃罪——对物平和、对人没有危险

  抢夺罪——对物暴力、对人有危险

  抢劫罪——对人暴力、压制反抗

  三、核心要件区分

  盗窃的核心在于“窃取”,也就是“秘密取得”,或者说是用一种“自以为他人不知道”的方式来取得他人财物。

  抢夺的核心在于“公然夺取”,也就是当面夺走,当事人是知道的,但是来不及反抗。

  抢劫的核心在于“暴力威胁”,也就是对人身也使用了暴力。

  【拓展】

  抢劫罪的暴力手段包括三种:

  (1)直接人身暴力;

  (2)胁迫,以恶害相通告,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3)足以压制人反抗的方法,如昏醉、拘禁。

  四、转化

  1.盗窃罪、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2.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

  注:即便是凶器由第三人携带或者藏在包里,但有对人使用的意图,可随时拿出使用,而实际并没有直接拿出来使用的情况,也都属于暴力手段,直接定抢劫罪。(只要是为这次抢东西准备了家伙就是抢劫)

  3.共犯与实行过限

  二人共同盗窃,一人实行,另一人帮助。一人使用暴力构成转化型抢劫,另一人如未使用暴力仍以盗窃论处。

  如甲在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乙对此不知情或者知情但无明确鼓励。甲构成事后抢劫,乙以盗窃罪论处。

  【课后练习】

  1.(单选)甲计划抢夺乙的财物,由于担心身材高大的乙反抗,便随身带了匕首,但乙在抢夺过程中也并未反抗,因此甲也未使用匕首,则甲的行为构成()。

  A.抢夺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

  【答案】B。甲携带凶器抢夺,且有使用的意图,以抢劫罪论处。

  2.(单选)甲趁乙不注意,一把拽下乙脖子上戴着的价值5万元的项链,随后逃跑。乙在后面一边追赶一边呼喊“抓小偷”。甲因害怕被抓,于是拿起石头向乙的头部砸去,致乙重伤昏迷。路人丙则趁乱捡走了乙价值8千元的手机。本案中()。

  A.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答案】C。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本题中,甲夺取乙价值5万元的项链,属于抢夺行为,之后甲为抗拒抓捕,当场重伤乙,符合使用暴力抗拒抓捕的条件,因此甲属于转化型抢劫。

  本题中,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乙昏迷,拿走其手机,属于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定为盗窃罪。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手机不属于保管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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