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7 09:23:0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
事业单位备考: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注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4.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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