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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之劳动合 同法定解除情形

2022-04-20 09:12:05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洮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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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之劳动合 同法定解除情形

  一、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对劳动者依据上述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在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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