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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公务员常识积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2022-04-15 13:31:3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辽源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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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公务员常识积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是考试的一个高频考点与重点,也是我们在学习法律时重点要学习的知识点。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表现形式。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吧!

  一、正式渊源

  正式渊源是指以法条形式表现出来,直接适用的规范,主要为制定法。

  1.宪法

  制宪主体,人民;制宪机关,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法律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中国法的渊源体系中,其地位仅次于宪法。

  第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地位次于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数量较多。

  3.行政法规

  是由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它发布的行政命令,亦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地方性法规

  立法主体具体包括省、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5.自治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统称为自治法规。制定主体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但要报请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

  6.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

  制定主体是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

  制定主体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8.国际条约与协定

  特指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协定。凡是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与协定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

  二、非正式渊源

  1.习惯。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认可个别习惯。

  2.政策。国家的基本政策确定国家的大政方针,体现宪法的基本精神或直接在宪法和法律之中加以确认,是当代中国法的重要渊源。

  3.判例。我国不适用判例法,但不否认典型案例的参考作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

  1.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法的正式渊源的是( )

  A. 法律

  B. 习惯

  C. 国际条约

  D. 民族自治条例

  【答案】B【解析】法律渊源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中国现时成文法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其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法的渊源体系中分别居于核心地位和尤为重要的地位。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单选题)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渊源上称为( )

  A. 行政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行政规范

  【答案】B【解析】我们说的法律渊源一般指的是法律的表现形式。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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