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开课通知 > 吉林公务员 > 2022吉林公务员常识积累:刑法要点之犯罪构成四要件

2022吉林公务员常识积累:刑法要点之犯罪构成四要件

2022-04-15 13:16:3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辽源华图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2022吉林公务员常识积累:刑法要点之犯罪构成四要件

  一、知识剖析

  (一)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由什么样的人或单位所实施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各种具体犯罪的主体情况尽管千差万别,但作为自然人犯罪,其共同之处都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犯罪不属于事业单位考试中重点,在此不作详解。

  【分析】刑事责任年龄分为四种情形,分别是不满12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三种情形,分别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以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二者结合判定该自然人是否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实施犯罪时主观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两种形式,即故意和过失。其中故意又被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分析】每种犯罪都必须具有一定形式的主观要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和过失,则不构成犯罪。

  (三)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社会关系,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法益。犯罪总是侵害了一定法益的。犯罪所侵害的利益实质都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分析】在刑法中,不侵害任何社会关系的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要件。

  (四)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是在什么样的客观条件下,用什么样的行为,使客体受到什么样危害的要件。

  【分析】犯罪客观方面首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没有危害行为,就没有构成犯罪的前提。其次,是指危害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二、考察要点

  犯罪的四要件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属于重点知识,而且较难区分,该部分主要是案例考查为主,每一个犯罪要件都可以单独出题。一般是通过给定材料分析行为人属于犯罪故意或者哪种犯罪过失或是什么客体,需要考生在熟练掌握每种犯罪要件的基础上,对案例进行分析,从而来确定答案。

  辽源华图教育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4027号(御峰广场对面)

  电话:0437-3259977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2022吉林公务员常识积累:刑法要点之犯罪构成四要件】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吉林省考敲重点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