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洮南华图 > 常识:必知的法律常识(上)

常识:必知的法律常识(上)

2022-04-12 09:05:4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洮南华图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常识:必知的法律常识(上)

  1.【民法调整对象】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6)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1)宣告失踪的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下落不明的时间,从该自然人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2)宣告失踪的法律效果

  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人替失踪人缴税、还债、要债等。

  (3)宣告失踪人的重新出现
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电话号:19969533552(微信同步)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常识:必知的法律常识(上)】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上一篇:常识:必知的法律常识(中)

下一篇:没有了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吉林省考敲重点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