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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省考:考前小练习(五)

2022-04-02 17:34:0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市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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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省考:考前小练习(五)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 )。

  A.实用性

  B.新颖性

  C.创造性

  D.显著性

  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法权益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 )。

  A.引导

  B.鼓励

  C.监督

  D.管理

  3.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债权人要求王某偿还不足部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

  B.王某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 )。

  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5.下列关于行政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法纪检查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实行监督

  B.王某不服从交警处罚向交警支队提起行政复议不属于行政监督的范畴

  C.人民政协委员可以通过视察、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行政监督

  D.行政监督的主体是执政党以外的政党组织、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和社会公众

  答案与解析

  1.答案:D

  解析: 我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标法第十一条进一步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以及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因此,具备显著性是注册商标的一个基本条件,缺乏显著性的标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专用的。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ACD

  解析: 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故正确答案为A、C、D。

  3.答案:A

  解析: A选项的说法正确:《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仅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B、C选项的说法错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不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D选项的说法错误:《民法通则》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不同于合伙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民法通则》第36条第1款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法人最主要的类型,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对外债务的承担都以公司的财产为限,不涉及出资人、管理人的个人财产。合伙是二人以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合伙的出资数额,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合伙的债权人可以向任一合伙人主张债权,合伙人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返还。

  4.答案:B

  解析: A、C、D项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属于合法行为,B项中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制定自治条例的权力,属于违法行为,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违宪是宪法学中重要的概念,是指违反宪法的非法行为。违宪行为是最高的违法行为。但是违宪的内涵相当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违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宪法上的义务主体。第二、违宪违反的是宪法、宪法性法律甚至宪法惯例。第三、违宪同样会产生法律责任,一般通过违宪审查机制来实现。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和社会团体,违反法律(包括其他法规)的规定,从而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

  5.答案:C

  解析: 司法监督包括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两类。检察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实行监督的范围是:法纪检查;经济检查;侦查监督。审判机关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有:通过宪法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国家赔偿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刑事诉讼进行的监督。因此A项说法错误。

  王某的行为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交警作出处罚)进行审视、评价与查纠,属于行政监督范畴,B项错误。

  人民政协具有民主监督的职能,可以通过视察、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行政监督,因此C项说法正确。

  行政监督的主体有行政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组织(包括执政党)和人民群众等,D项错误。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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