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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考笔试行测常识备考干货之行政处罚种类

2022-01-22 13:25:2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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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考笔试行测常识备考干货之行政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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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新的《行政处罚法》开始实施,补充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引入行为罚、资格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种类。 在行测常识判断中, 对于 《 行政处罚法 》 新修改的内容都是 经常考到的题目 。 接下来 ,华图 教育 老师 将从 行政处罚法的种类这一知识点 进行考法的解析,帮助 我们的 同学们 进行 行测常识中 高频 考 点 梳理。

  【例】 (多选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

  A . 剥夺政治权利

  B. 罚款

  C. 责令停产停业

  D. 驱逐出境

  【答案】 BC

  【 华图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九 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此可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属干行政处罚类型。B项、C项正确。

  因此,选择BC选项。

  【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三 十 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属于刑法的附加刑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A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属干刑法的附加刑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D项错误。

  【 新旧法条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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