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洮南华图 > 行测备考:法的效力等级与冲突

行测备考:法的效力等级与冲突

2021-12-19 16:38:4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洮南华图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行测备考:法的效力等级与冲突

  一、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

  二、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三、地方性法规: 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四、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五、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

  六、地方政府规章:由省级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知道了制定主体,我们再来看各种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下面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列出的这个表一目了然,效力等级通过所在位置的高低就可以看出,那么我们对照着这个表来梳理一下效力等级。

  一、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图最左边的这一链条是非常明显的,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位于所有法律规范之上。接下来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然后是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最后是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图中最右边的这一链条也体现的很明显。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位于所有法律规范之上。接下来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然后是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的位置又高于省级、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因此地方性法规排最后。
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电话号:19969533552(微信同步)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行测备考:法的效力等级与冲突】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上一篇:行测备考:削弱方法强度比较.

下一篇:没有了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吉林省考敲重点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