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7 13:07:2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21三支一扶公基备考知识之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
1.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理:父母也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条的条件:首先是丧偶,其次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与是否再婚无关。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注意: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
3.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效力
(1)第一顺位排斥第二顺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位地位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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