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靖宇华图 > 国考行测【法律常识】(74):商法部分之经济法(1)_

国考行测【法律常识】(74):商法部分之经济法(1)_靖宇华图

2021-07-22 10:40:03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靖宇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国考行测【法律常识】(74):商法部分之经济法(1)_靖宇华图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同步陕西华图考试动态信息2021年国考行测【法律常识】(74):商法部分之经济法(1),更多关于2021年,国考行,法律,常识,商法部,济法,2021,国家的信息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以及陕西华图教育(snhuatucom)认证号和微信交流群(点击咨询)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2021国家公务员笔试信息
公告 职位表 笔试大纲 15天终极冲刺密卷 狂欢双11·华图买一送一
备考图书 1元启航大礼包 白皮书下载 新大纲备考课程 课程优惠咨询

  商法部分之经济法(1)

  反不正当竞争法

  【重点法条】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意思分解】

  本条规定了商业贿赂行为,注意这里区分了以下行为:禁止贿赂行为、禁止暗中回扣行为、允许明账折扣行为、允许佣金行为。其中,明账折扣和佣金都是正当的促销行为,但必须如实入账。

  【重点法条】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意思分解】

  1、本条指向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应与第5条第1款第(四)项的虚假表示行为区别开来。后者行为是“在商品上”。

  2、广告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是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才能构成。

  3、广告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引起的对消费者的责任,应参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

  【重点法条】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意思分解】

  1、掌握商业秘密的4个构成要件: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和保密性(第3款)。

  2、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3款)。

  3、第1款是本条之重点,它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分为以下两大类:

  (1)不正当获取;(2)不正当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

  4、第1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包括获取人和第三人。

  更多资讯请咨询 靖宇华图 电话+微信:18843952981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国考行测【法律常识】(74):商法部分之经济法(1)_靖宇华图】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省考面试课程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