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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

2021-06-18 10:17:0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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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有: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知,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均属于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知,法人还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②③④均属于法人应具备的条件。ABC项涵盖内容不全,根据单选题最优原则,D项最符合题意,因此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考点

  法律

  民法

  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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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单选题: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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