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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5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代理其实施民

2021-06-18 10:15:2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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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5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代理其实施民

  5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代理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此种代理属于:

  A.法定代理

  B.意定代理

  C.委托代理

  D.指定代理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代理权而进行的代理。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由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等原因,自己不能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法律就规定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民事活动。法定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公民作为法定代理人时,一般是由被代理人的近亲属充当。如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丈夫是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的法定代理人。法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时,一般是由被代理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充当。被代理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也可以充当法定代理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C项: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所以又称意定代理。BC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2)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考点

  法律

  民法

  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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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单选题:5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代理其实施民】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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