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7 14:51:3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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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三支一扶公基备考法律知识:行政处罚的种类
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1.学理分类:申诫罚、名誉罚
2.易错点提示:同学要注意,警告属于国家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警示、告诫。其处罚形式包含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两类。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多处以口头警告;但在证据将毁损或可能毁损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可能根据法律规定作出书面警告。
二、罚款
1.学理分类:财产罚
2.易错点提示:很多同学在考试中常把“罚款”和“罚金”搞混,切记——罚款是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而罚金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两者虽均与金钱相关,但性质却大相径庭。另外,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中虽然也有“罚款”二字,但其性质为行政强制执行。
三、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1.学理分类:财产罚
2.易错点提示: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与罚款都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很多同学容易与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混淆。需注意,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系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四、责令停产停业
1.学理分类:行为罚、能力罚
2.易错点提示: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中较重的一种,因此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1.学理分类:行为罚、能力罚
2.易错点提示:注意在治安管理处罚中,公安机关只能暂扣或吊销本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执照,而不能暂扣或吊销其他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执照。
六、行政拘留
1.学理分类:自由罚、人身罚
2.易错点提示:考试中行政拘留常与拘役、拘传、刑事拘留放在一起进行考察,各位同学要弄清楚以上几类的性质。拘役是刑罚中主刑的一种,而拘传和刑事拘留为刑事诉讼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另外,再提示一点:单个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数个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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