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金融招聘考试 > 试题资料 > 必背——初级会计常用公式(3)

必背——初级会计常用公式(3)

2021-06-04 09:20:19 银行招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必背——初级会计常用公式(3)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房产税法律制度】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不含税)×12%(个人 4%)

  【契税法律制度】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税率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1.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

  (1)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时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 省级政府确定的比例

  (2)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时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省级政府确定的比例

  2.增值额的计算

  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3.增值率的计算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4.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5.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的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车船税法律制度】

  1.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乘用车、客车和摩托车应纳税额=辆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应纳税额=整备质 量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3)机动船舶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4)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50%

  (5)游艇应纳税额=艇身长度×适用年基准税额

  (6)购置新车船应纳税额=适用年基准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2.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

  (1)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当年应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

  (2)已向税务机关缴税或税务机关已批准减免税的车辆 减税车辆应纳税额=减税前应纳税额×(1-减税幅度)

  (3)对于 2007 年 1 月 1 日前购置的车辆或者曾经缴纳过车船税的车辆,保单中“往年补缴”项目的计算

  往年补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前次缴税年 度-1)

  (4)对于 2007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购置时起一直未缴纳车船税的,保单中“往年补缴”项目的计算

  往年补缴=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

  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

  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 车辆登记年度-1)

  (5)滞纳金计算

  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欠税金额×滞纳天数×0.5‰

  【印花税法律制度】

  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合同应纳税额=价款或者报酬×适用税率

  (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价款×适用税率

  (3)应税营业账簿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适用税率

  (4)证券交易应纳税额=成交金额或者依法确定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5)应税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资源税法律制度】

  1.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2.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3.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产品的数量×适用定额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1.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征收比率

  【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1.逾期未出境的暂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如入境超过半年仍留在国内使用的,应自第7个月起,按月征收进口关税,其完税价格按原货进口时的到岸价格确定

  每月关税=货物原到岸价格×关税税率×1÷48

  2.转让出售进口减免税货物的完税价格,在转让或出售而需补税时的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原入境到岸价格×[1-实际使用月份÷(管理年限×12)]

  3.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4.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

  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2)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3)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

  (4)应税噪声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2)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3)进口应税车辆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税率

  【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

  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烟叶税法律制度】

  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价款总额×税率(20%)=收购价款×(1+10%)×税率

  【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船舶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船舶净吨位×适用税率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2)补偿基数的计算

  ①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最低工资标准

  ②月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数额支付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2.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月存储额的计算

  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吉林省银行招聘备考课程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