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卫星华图 >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三章 工资保险福利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三章 工资保险福利

2021-05-30 14:03:0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卫星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三章 工资保险福利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三章 工资保险福利

  第六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

  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第六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给奖金。

  第六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

  第六十七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国家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十八条 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

  第六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七十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三章 工资保险福利】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省考面试课程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