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吉林市华图 > 自然资源的相关基础知识

自然资源的相关基础知识

2021-05-06 15:52:2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市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自然资源的相关基础知识

  1.自然资源的分类及特点 是指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 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自然 要素。 如:土壤、水、矿物、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阳光、空气等。

  自然资源的特点: 整体性、动态稳定性、区域有限性、多用性。

  自然资源可以分为三大类可再生资源:生物资源、土地、水

  不可再生资源:矿产资源 恒定性资源:气候资源(阳光、风)

  耕地是指人们经常进行耕耘并能够种植、生长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荒地、休闲地、草粮轮作的土地和连续撂荒可复垦的土地。

  2、森林的类型

  (1)防护林:以防护为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

  (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 为目的的竹林)

  (3)经济林:以生产果品,实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 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 林和林木。

  3.《森林法》关于植树造林的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还对植树造林规划的组织实施、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铁路、公路、江湖等区域造林、宜林荒山荒地承包造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和个人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营造的林木归营造单位和营造的个人所有。封山育林:就是利用林木天然更新的能力,在有条件的山区,定期封山,禁止或者限制开荒、砍柴或者其他有害有于林木生长的人畜活动,经过封禁和管理,使森林植被得以恢复的育林方式。可加快林业发展,也有利于改善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4.《森林法》关于森林采伐的有关规定 (1)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指国家根据合理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对森林和林木实行限制采伐的最大控制指标,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对所有森林的林木分别林种测算并经国家批准的合理年采伐量。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国家严格控制森林的年采伐量。(2)各种森林和林木的采伐方式 对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 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 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 禁采伐。(3)实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是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的 准许采伐林木的证明文件。种类:国有林林木采伐许可证集体、个人所有林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采伐地点、面积、蓄积(株数)、树种、发展、方式、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的时间等。

  5.草原的所有制度和使用制度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全面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对于草原的使用权。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对于草原有使用权,但必须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后才能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6.草畜平衡制度草原载畜量是指在一定放牧时期内,一定草原面积上,在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畜正常生长发育时,所能容纳放牧家畜的数量。草畜平衡制度是指草原的载畜量和草原的实际饲养量之间要达到平衡。通过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扭转目前草畜矛盾不断加剧的恶性循环,逐步建立起草畜平衡的良性系统。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自然资源的相关基础知识】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1年省考面试课程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