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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信社招聘笔试热点预测--会计篇(2)

2021-04-22 15:33:4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洮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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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信社招聘笔试热点预测--会计篇(2)

  会计篇

  常考知识点二:银行存款

  【考点1】票据的一般规定

  (一)票据种类

  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三)出票日期

  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规范写法: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四)更改要求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考点2】票据权利丧失的补救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一)挂失支付(找付款人)

  1.挂失止付的前提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

  2.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公示催告(找法院)

  1.公示催告时限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公示催告终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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