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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要钱”还是“要命”——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分

2021-03-17 09:44:3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洮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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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要钱”还是“要命”——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分

  一流浪汉行夜路,被一强盗拦下,抢匪晃着旨首喝道:“要钱还是要命。”流浪汉想,我自己一条命都养不活,再要一条命干嘛,不如要点钱实在,于是对抢匪说道:“还是要钱吧。”这个看似搞笑的段子,从语言的角度来看,流浪汉用反向思维幽默了一把,但同时也引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就是刑法中两个看起来相似,实则不同的两个犯罪,抢夺罪和抢劫罪。

  抢劫抢夺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不尽相同,因此导致很多同学也是傻傻分不清楚,所以今天帮大家甄别一下抢夺和抢劫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都是财产性犯罪,同时在一定的条件下,抢夺罪可能转变为抢劫,有其共通之处。但是,这两个罪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首先,两者犯罪客体不尽相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属单一客体。而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和他人的人身,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抢夺罪的既遂是以行为人对财物获得了实际控制为标准,即犯罪人实际控制了财物即构成既遂。而抢劫罪因为所侵犯的是双重客体,所以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不论是否取得财物均为既遂。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则以是否取得财物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其次,两者犯罪主体的年龄不同,抢夺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而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则是年满十四周岁即可。在考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题干中年龄的不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是不构成抢夺罪的,但如果实施抢劫行为则构成抢劫罪。

  再次,两者客观方面不同。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实施抢夺行为,是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抢劫则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或者受胁迫不敢抗拒。但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是一种暴力制服,应以抢劫罪论处。

  最后,两者的主观故意不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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